2015.01.01
生日券包含300元瑞康屋消費券 (#CH300現金抵扣300元) 與500元瑞康屋商品抵用券(#S500滿5000抵500),兩者可合併使用(VIP尊榮獨享優惠),本券不限使用地點消費,(買一送一、出清特惠、維修與零件費用除外),詳細使用說明請洽詢櫃位,不與其他優惠併用。請於限定期間使用,逾期無效。
使用專櫃:全省瑞康屋 & 益康屋專櫃適用。
使用期限:限貴賓生日當月使用(請與櫃位確認貴賓資格),一位貴賓僅限領取一次使用。
服務專線:0800-39-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