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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年慶IPHONE 12任你抽!!!


IPHONE12任你抽!!!

  1. 活動檔期 :
     全台瑞康屋週年慶(含預購日)檔期期間
  2. 活動內容 :
    『只要來瑞康屋當日單筆消費滿萬就會送1張抽獎券 (EX:滿1萬送一張 ,2萬送二張,以此類推) ,就有機會得到IPHONE 12唷!』
  3. 活動獎項 :
     IPHONE 12 (預計10名)
  4. 抽獎及公布日期 :
    在2020/11/6(五)下午3:00 , 由總公司以抽獎箱方式抽出3名,並於直播結束後現場公布名單,未參與直播者,會以電話聯絡方式通知。
    在2020/12/18(五)下午3:00 , 由總公司以抽獎箱方式抽出7名,並於直播結束後現場公布名單,未參與直播者,會以電話聯絡方式通知。
  5. 兌獎說明:
  • 需到瑞康屋原購買專櫃領取獎品,需憑存根聯、身分證正、反影本領取獎品。
  • 中獎人若未滿20歲,除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 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若中獎序號貼紙正本遺失,則取消中獎資格,獎項將不補抽。
  • 在2020/11/6抽獎者公布後,於2020/11/14~2020/11/28期間領取獎品,在2020/12/18抽獎者公布後,於2020/12/26~2021/1/10期間領取獎品。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 過新臺幣 1,000 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 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 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 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 單。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 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 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 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前述稅 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已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 本會得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於本活動參加者同意之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 料。但本會於未經本活動參加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本活動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本活動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會之事由, 致本活動參加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會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本活動參加者請自行確認所填寫或登錄之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 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品者,本會概不負責。
  • 領獎期限內未完成相關手續或領獎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 抽獎日期及得獎公告日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抽獎或公告時,本會將於該不可抗力因素消滅後辦理抽獎或公告。
  •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本會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 本會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且與各該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 或合夥關係。得獎人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本會 無涉。
  • 本會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會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